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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辛灵彦律师承办案件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直播

时间:2014-06-08来源:未知
 我所辛灵彦律师承办案件于2012年9月6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中国法院网对该案的审理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。
 
 
 
    2011年9月21日晚八点左右,原告杨某在丰台区杜家坎园博会工地卸钢筋时,被被告所有的重型专项作业车掉下的配重铁砸伤,后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胸部钝击伤口、右侧第10肋骨折、右下肺挫伤等。
 
    原告委托我所辛灵彦律师、郝鲁、杨建辉等律师组成律师团队,维护原告合法权益。在庭审中,我所律师代表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:1、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111629.81元、护理费6980元、住院伙食补助费3500元、误工费29200元、营养费10000元、交通费1000元…… 2、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。案件由石景山法院代理审判员陈星宇独任审判。
 
    经过审理,我方重申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,被告也强调了答辩意见。陈星宇法官并未当场作出判决。我方将继续跟进案件代理工作,了解案情进展,最大程度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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