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调解室《姐妹》由我所马丹洋律师参与调解
时间:2015-04-23来源:未知
2015年4月22日-23日北京卫视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播出《姐妹》节目,由我所马丹洋律师、人民调解员刘晶葛山根、心里专家赵维刚共同参与了调解。
案情简介:
张家有2个女儿,大女儿招了姑爷入赘20多年,但因孩子姓氏的问题产生了巨大的矛盾,还引出了2份遗嘱。焦点问题:“拆迁引发的经济纠纷”。张家二老分别于2008年和2014年过世,据大女儿将:父母生前曾分过一次家并有分家单,主要内容是:“张家父亲归大女儿赡养,张家母亲归小女儿赡养,老房子也进行了分割”。2013年父亲生前其名下宅基地拆迁(包括老房子和大女儿盖的新房子),分得3套房和地上物及地价的补偿款200多万,其中2套归大女儿,1套归小女儿,目前补偿款已转移到小女婿的名下,对此小女儿解释说:“因当时母亲的身份证找不到了,于是就转移到自己爱人名下了,但是卡在表哥那放着(表哥拿着钱理财)”。后小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补偿款,后因小女儿不认可法院的判决,故大女儿调解现场的诉求是:“扣除其他费用,剩余的补偿款170余万元全部归自己”。小女儿的诉求是:“补偿款中130万归自己”。
调解现场,葛山根调解员强调情理法是第三调解室的调解步骤和宗旨,先讲亲情,后说理普法,法律是最后的底线。马丹洋律师强调:因为此案有一个判决结果,尊重判决结果的同时,看看能不能在判决的基础上有协调的空间,并且马丹洋律师还帮助求助人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,悉心的解答了求助人的法律盲点及疑问,另外马丹洋律师还对小女儿提供的2份不同内容的遗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,现场讲解了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不同点,现实中打印遗嘱只是签名,注明年月日,效力是有争议的,看具体情况而定,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,该打印遗嘱非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。
调解进行了2个多小时,双方分开调解,马丹洋律师单独对两姐妹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,解答了两姐妹的疑问;人民调解员刘晶、葛山根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对两姐妹进行了劝解;心里专家赵维刚亦对两姐妹进行了心里辅导,最终,两姐妹在马丹洋律师及调解员的帮助下,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,两姐妹握手言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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